DB11/T 1162.2-2015
公共交通安全防范技术要求 第2部分:公交场站安全防范系统
发布时间:2015-02-02 实施时间:2015-05-01


公共交通是城市交通的重要组成部分,公交场站是公共交通的重要节点。为了保障公共交通的安全和顺畅运行,必须建立完善的公交场站安全防范系统。本标准旨在规定公交场站安全防范系统的技术要求,以提高公共交通的安全性和服务质量。

1.系统组成
公交场站安全防范系统由视频监控系统、报警系统、门禁系统、广播系统、应急照明系统等组成。其中,视频监控系统是核心组成部分,必须覆盖公交场站的所有区域,包括候车区、站台、进出口等。报警系统、门禁系统、广播系统、应急照明系统等根据实际需要配置。

2.功能要求
公交场站安全防范系统应具备以下功能:
(1)视频监控:能够实时监控公交场站的各个区域,支持远程监控和录像回放。
(2)报警:能够实现对公交场站内的异常情况进行报警,包括火灾、煤气泄漏、人员滞留等。
(3)门禁:能够实现对公交场站进出口的控制,包括刷卡、指纹识别等方式。
(4)广播:能够实现对公交场站内的广播,包括播放音乐、播报公告等。
(5)应急照明:能够在停电等紧急情况下提供照明服务。

3.性能指标
公交场站安全防范系统应具备以下性能指标:
(1)视频监控:能够实现对公交场站内的所有区域进行全天候监控,画面清晰、稳定,支持远程监控和录像回放。
(2)报警:能够实现对公交场站内的异常情况进行及时报警,报警时间不超过30秒。
(3)门禁:能够实现对公交场站进出口的快速控制,开门时间不超过3秒。
(4)广播:能够实现对公交场站内的广播,声音清晰、音量适中。
(5)应急照明:能够在停电等紧急情况下提供足够的照明服务,照明时间不少于2小时。

4.安装要求
公交场站安全防范系统的安装应符合以下要求:
(1)系统设备应安装在安全、稳定的位置,不得影响公交场站的正常运营。
(2)设备的布线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不得存在漏电、短路等安全隐患。
(3)设备的安装应符合厂家的要求,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和使用寿命。

5.调试要求
公交场站安全防范系统的调试应符合以下要求:
(1)系统设备应按照厂家的要求进行调试,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2)系统应进行全面测试,确保各项功能正常。
(3)系统应进行联网测试,确保远程监控和控制功能正常。

6.维护要求
公交场站安全防范系统的维护应符合以下要求:
(1)设备应定期进行维护,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2)设备的维护应符合厂家的要求,保证设备的使用寿命。
(3)设备的维护记录应及时更新,保留至少3年。

相关标准
GB/T 28181-2016 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系统技术要求
GB/T 19056-2012 报警系统技术要求
GB/T 17626.2-2016 电磁兼容性试验和测量技术 第2部分:环境试验
GB/T 19580-2017 门禁系统技术要求
GB/T 7000.1-2015 低压电器 第1部分:一般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