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1/ 1203-2015
火葬场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发布时间:2015-05-27 实施时间:2015-07-01


火葬场是一种特殊的场所,其排放的大气污染物对环境和人民健康都有一定的影响。为了保护环境和人民健康,制定了DB11/ 1203-2015 火葬场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该标准规定了火葬场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和监测要求。其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氯化氢、氟化物、苯、甲醛、苯并芘等污染物的排放限值都有明确的规定。同时,标准还规定了火葬场应当建立大气污染物排放监测系统,对排放的污染物进行实时监测和记录,并定期向环保部门报告监测数据。

为了保证火葬场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符合标准要求,标准还规定了火葬场应当采取的控制措施。其中,包括采用先进的烟气净化设备、控制燃烧温度、控制燃料质量等措施。同时,标准还规定了火葬场应当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加强对排放控制设施的维护和管理,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和有效控制排放。

总之,DB11/ 1203-2015 火葬场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对于保护环境和人民健康具有重要意义。各地的火葬场应当严格按照标准要求进行建设、改建和运营,确保大气污染物排放符合标准要求。

相关标准
GB 13271-2014 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6297-1996 工业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8484-2015 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
GB 3095-2012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3838-2002 大气环境质量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