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1/T 388.8-2015
城市景观照明技术规范 第8部分:管理与维护
发布时间:2015-07-09 实施时间:2015-11-01


城市景观照明是城市夜间经济和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提升城市形象、增强城市文化内涵、促进城市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了保证城市景观照明的正常运行和使用寿命,本标准制定了城市景观照明工程的管理与维护要求。

一、管理与维护的组织
城市景观照明工程的管理与维护应由专门的管理机构负责,该机构应具备相应的管理和技术人员,负责制定管理与维护计划、组织实施、监督检查等工作。

二、管理与维护的内容
城市景观照明工程的管理与维护内容包括:灯具的清洗、检查、更换;电缆、接头、控制设备的检查、维护、更换;灯光效果的调整、维护;照明设备的保养、维修等。

三、管理与维护的周期
城市景观照明工程的管理与维护周期应根据不同设备的使用寿命、环境条件、使用频率等因素制定,一般应不超过一年。

四、管理与维护的人员
城市景观照明工程的管理与维护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人员进行,应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确保其技术水平和工作质量。

五、管理与维护的设备
城市景观照明工程的管理与维护应配备相应的设备和工具,包括清洗设备、检测设备、维修工具等,确保管理与维护工作的顺利进行。

六、管理与维护的记录
城市景观照明工程的管理与维护应建立相应的记录,包括管理与维护计划、管理与维护记录、设备档案等,以便于日后的管理和维护工作。

相关标准
- GB/T 20145-2006 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
- GB/T 20146-2006 城市道路照明施工及验收规范
- GB/T 20147-2006 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管理规范
- GB/T 20148-2006 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维护规范
- DB11/T 388.1-2015 城市景观照明技术规范 第1部分:总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