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1/T 657.3-2016
公共交通客运标志 第3部分:公共汽电车
发布时间:2016-12-22 实施时间:2017-07-01


公共汽电车是城市公共交通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方便乘客识别和提高安全性,需要在车身、站点等位置设置标志。DB11/T 657.3-2016公共交通客运标志 第3部分:公共汽电车就是为了规范公共汽电车标志的设计、使用等方面而制定的标准。

该标准规定了公共汽电车标志的设计要求,包括标志的形状、颜色、字体、图案等。标志的形状应为长方形,颜色应为黄底黑字,字体应为宋体或黑体。标志上应包括“公共汽电车”字样和车辆编号等信息。标志的图案应简洁明了,易于识别。

标准还规定了公共汽电车标志的尺寸要求。标志的长宽比应为3:2,标志的高度应不小于200mm,宽度应不小于300mm。标志的字体大小应根据标志的尺寸进行调整,以保证字体清晰可见。

标准还规定了公共汽电车标志的安装位置。标志应安装在车身左右两侧,距离车头和车尾不得小于500mm,距离地面不得小于1200mm。标志应与车身平行,不得倾斜或变形。

标准还规定了公共汽电车标志的使用要求。标志应保持清洁、完整,不得有遮挡、污损、褪色等情况。标志应在车辆运营期间始终保持在车身上,不得随意拆卸或更换。

通过遵守该标准,可以提高公共汽电车的识别度和安全性,保障公共交通客运的正常运营。

相关标准
GB/T 4785-2007公共汽电车
GB/T 4786-2007公共汽电车驾驶室
GB/T 4787-2007公共汽电车座椅
GB/T 4788-2007公共汽电车车门
GB/T 4789-2007公共汽电车车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