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1/T 3003-2016
京津冀跨省市省级高速公路命名和编号规则
发布时间:2016-12-30 实施时间:2017-07-01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高速公路的建设也越来越迅速。为了更好地管理和规范高速公路的命名和编号,保证高速公路的顺畅运行,国家发布了一系列的标准。其中,DB11/T 3003-2016 京津冀跨省市省级高速公路命名和编号规则就是其中之一。

该标准主要针对京津冀地区的跨省市省级高速公路进行规范,旨在统一命名和编号原则、方法、规则和管理,确保高速公路的顺畅运行和管理。下面,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该标准的内容。

命名和编号原则
该标准规定,跨省市省级高速公路的命名和编号应遵循以下原则:

1. 命名和编号应具有地域性和代表性;
2. 命名和编号应简洁明了,易于记忆;
3. 命名和编号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
4. 命名和编号应避免重复和混淆。

命名和编号方法
该标准规定,跨省市省级高速公路的命名和编号应采用以下方法:

1. 命名和编号应以字母和数字组合的方式进行;
2. 命名和编号应以高速公路的起点和终点为基础进行;
3. 命名和编号应根据高速公路的方向和位置进行;
4. 命名和编号应根据高速公路的重要性和等级进行。

命名和编号规则
该标准规定,跨省市省级高速公路的命名和编号应遵循以下规则:

1. 命名和编号应以“G”、“S”、“X”、“Y”、“Z”等字母开头,表示不同的高速公路等级;
2. 命名和编号应以数字表示高速公路的编号,编号应连续、唯一;
3. 命名和编号应以“-”符号连接高速公路的起点和终点,起点和终点应以省、市、县、区的名称表示;
4. 命名和编号应以“-”符号连接高速公路的方向和位置,方向和位置应以“东”、“南”、“西”、“北”等表示;
5. 命名和编号应以“-”符号连接高速公路的重要性和等级,重要性和等级应以“主干”、“支线”、“联络线”等表示。

命名和编号管理
该标准规定,跨省市省级高速公路的命名和编号应由国家公路管理部门进行管理,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家公路管理部门另行制定。

相关标准:
1. GB/T 12467-2002 公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2. GB/T 19001-2016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3. GB/T 24001-2016 环境管理体系要求
4. GB/T 28001-201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
5. GB/T 3096-2008 公路交通声学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