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1/T 1416-2017
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指南 生活垃圾焚烧企业
发布时间:2017-06-29 实施时间:2017-10-01
随着全球气候变化的加剧,温室气体排放成为了全球关注的焦点。生活垃圾焚烧企业作为温室气体排放的重要来源之一,其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工作显得尤为重要。本标准旨在规范生活垃圾焚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工作,为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提供技术支持。
1.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生活垃圾焚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工作。
2.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中使用的术语和定义与GB/T 17167-2006《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编制指南》相同。
3.温室气体排放计算
3.1 温室气体种类
生活垃圾焚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种类包括二氧化碳、甲烷和氧化亚氮。
3.2 温室气体排放计算方法
生活垃圾焚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计算方法应符合GB/T 17167-2006《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编制指南》的要求。
3.3 温室气体排放计算数据采集
生活垃圾焚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计算数据采集应包括生活垃圾焚烧量、焚烧温度、焚烧时间、焚烧设备类型、焚烧设备运行时间等数据。
3.4 温室气体排放计算报告编制
生活垃圾焚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计算报告应包括温室气体排放计算结果、数据来源、计算方法、计算假设等内容。
4.报告编制
生活垃圾焚烧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编制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报告,并向环境保护部门报送。
相关标准
GB/T 17167-2006 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编制指南
GB/T 18920-2002 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指南
GB/T 27923-2011 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指南
GB/T 27924-2011 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指南
GB/T 27925-2011 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