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1/T 695-2017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发布时间:2017-06-29 实施时间:2017-10-01


建筑工程资料是建筑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筑工程的重要依据和证明材料。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的制定,对于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安全和合法性具有重要意义。

一、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建筑工程资料的管理,包括建筑工程设计、施工、监理、验收、竣工和维护等各个阶段的资料管理。

二、资料管理的原则
1.真实性原则:建筑工程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可靠。
2.安全性原则:建筑工程资料必须保密、安全、防火、防盗、防潮、防虫。
3.便捷性原则:建筑工程资料必须便于查阅、使用、维护、更新。
4.规范性原则:建筑工程资料必须按照规范、标准、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管理。

三、资料管理的内容
1.建筑工程资料的分类:建筑工程资料应按照设计、施工、监理、验收、竣工和维护等阶段进行分类。
2.建筑工程资料的收集:建筑工程资料应在各个阶段及时、准确地收集,包括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施工方案、施工记录、验收报告、竣工图纸、竣工验收报告、维护记录等。
3.建筑工程资料的存储:建筑工程资料应按照分类、年代、工程名称等进行存储,存储环境应保持干燥、通风、防火、防盗、防潮、防虫等。
4.建筑工程资料的利用:建筑工程资料应按照需要进行查阅、使用、维护、更新等。
5.建筑工程资料的保密:建筑工程资料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保密,未经许可不得泄露。

四、资料管理的责任
1.建筑工程资料管理的责任主体应当明确,包括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
2.建筑工程资料管理的责任应当明确,包括资料的收集、存储、利用、保密等方面的责任。
3.建筑工程资料管理的监督应当加强,包括建设主管部门、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对资料管理的监督。

相关标准
GB/T 50346-2018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T 50315-2010 建筑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T 50352-2015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规范
GB/T 50333-2013 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规范
GB/T 50314-2015 建筑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