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1/T 1484-2017
固定污染源废气挥发性有机物监测技术规范
发布时间:2017-12-15 实施时间:2018-03-01


固定污染源废气中的挥发性有机物是造成大气污染的主要来源之一。为了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需要对固定污染源废气中的VOCs进行监测。本标准旨在规范固定污染源废气VOCs监测的技术要求、方法和程序,以确保监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1.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固定污染源废气VOCs的监测,包括但不限于化工、印染、涂装、印刷、制药、食品加工等行业。

2.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中使用的术语和定义与GB/T 16157-2012《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术语和定义一致。

3.监测要求
3.1 监测目标
监测目标应根据固定污染源废气中的VOCs种类和排放量确定,监测目标应包括主要VOCs和其他重要VOCs。

3.2 监测时间
监测时间应根据固定污染源废气的特点和排放量确定,监测时间应包括日常监测和定期监测。

3.3 监测方法
监测方法应根据监测目标和监测时间确定,监测方法应包括在线监测和离线监测。

3.4 监测设备
监测设备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监测设备应包括采样系统、分析仪器和数据处理系统。

3.5 监测人员
监测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应经过专业培训和考核,监测人员应按照标准操作程序进行监测。

4.监测方法
4.1 采样方法
采样方法应根据监测目标和监测时间确定,采样方法应包括袋式采样、罐式采样、吸附管采样等。

4.2 分析方法
分析方法应根据监测目标和监测时间确定,分析方法应包括气相色谱法、质谱法、红外光谱法等。

4.3 数据处理
数据处理应根据监测目标和监测时间确定,数据处理应包括数据校正、数据统计、数据分析等。

5.监测报告
监测报告应包括监测目标、监测时间、监测方法、监测设备、监测结果等内容,监测报告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

相关标准
GB/T 16157-2012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HJ/T 75-2007 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规范
HJ/T 397-2007 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方法技术规定
HJ/T 397-2007 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方法技术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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