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汽车租赁企业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
二、评定等级
汽车租赁企业的安全生产等级分为五个等级,分别为A、B、C、D、E级。其中,A级为最高等级,E级为最低等级。
三、评定内容
汽车租赁企业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内容包括以下方面:
(一)安全管理
1.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完善程度;
2.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3.安全生产组织机构的健全程度;
4.安全生产培训的开展情况;
5.安全生产检查、评估、监督的实施情况;
6.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和实施情况;
7.安全生产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二)安全生产条件
1.场地、建筑物、设施的安全性;
2.车辆的安全性;
3.消防设施的完备程度;
4.安全生产用品的配备情况;
5.安全生产设备的完好程度。
(三)安全生产行为
1.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行为;
2.从业人员的安全操作规范;
3.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意识;
4.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行为规范。
四、评定方法
汽车租赁企业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采用定量评价和定性评价相结合的方法。其中,定量评价主要采用统计分析、计算分值等方法,定性评价主要采用实地检查、访谈、问卷调查等方法。
五、评定结果
汽车租赁企业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结果应当以评定报告的形式呈现。评定报告应当包括企业的基本情况、评定结果、评定依据、评定意见等内容。
六、评定周期
汽车租赁企业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周期为三年。评定周期结束后,企业应当重新进行安全生产等级评定。
七、评定机构
汽车租赁企业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应当由具有资质的安全生产评价机构进行。
相关标准
GB/T 28001-201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
GB/T 19001-2016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GB/T 24001-2016环境管理体系要求
GB/T 28000-2011安全管理体系规范
GB/T 27922-2011安全生产标准化评价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