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汽车客运企业是城市公共交通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安全生产水平直接关系到广大市民的出行安全。为了保障乘客和驾驶员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出租汽车客运企业的安全生产水平,DB11/T 1322.39-2018规定了出租汽车客运企业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的基本要求、评定方法、评定标准和评定结果的判定等内容。
该标准规定了出租汽车客运企业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的基本要求,包括评定的对象、评定的范围、评定的依据、评定的程序和评定的结果等。评定的对象是出租汽车客运企业,评定的范围包括企业的管理、车辆的安全、驾驶员的素质和乘客的安全等方面。评定的依据是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评定的程序包括评定前准备、评定实施、评定结果判定和评定报告编制等。评定的结果分为A、B、C、D四个等级,其中A级为最高等级,D级为最低等级。
该标准还规定了出租汽车客运企业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的评定方法,包括评定指标的确定、评定指标的权重、评定指标的得分和评定结果的判定等。评定指标的确定包括企业管理、车辆安全、驾驶员素质和乘客安全等方面的指标,评定指标的权重根据各指标的重要程度确定,评定指标的得分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评定,评定结果的判定根据得分进行划分。
该标准还规定了出租汽车客运企业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的评定标准,包括A、B、C、D四个等级的评定标准。其中,A级企业的管理规范、车辆安全、驾驶员素质和乘客安全等方面的指标均达到优秀水平,B级企业的管理规范、车辆安全、驾驶员素质和乘客安全等方面的指标均达到良好水平,C级企业的管理规范、车辆安全、驾驶员素质和乘客安全等方面的指标均达到一般水平,D级企业的管理规范、车辆安全、驾驶员素质和乘客安全等方面的指标均达到较差水平。
相关标准
GB/T 19001-2016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GB/T 24001-2016 环境管理体系要求
GB/T 28001-201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
GB/T 30967-2014 安全生产标准化评价指南
GB/T 27922-2011 安全生产标准化评价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