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1/T 1527-2018
预拌砂浆单位产品综合能源消耗限额
发布时间:2018-04-19 实施时间:2018-07-01


预拌砂浆是一种现代化的建筑材料,其生产过程中需要消耗大量的能源。为了减少能源消耗,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保护环境,本标准制定了预拌砂浆单位产品综合能源消耗限额。

本标准适用于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包括水泥砂浆、石膏砂浆、石灰砂浆、腻子砂浆等各类预拌砂浆产品。本标准所涉及的能源消耗包括电力、燃气、蒸汽、热水等各种能源。

本标准规定了预拌砂浆单位产品综合能源消耗限额的计算方法,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 确定能源消耗指标,包括电力消耗、燃气消耗、蒸汽消耗、热水消耗等。

2. 收集能源消耗数据,包括原材料消耗、生产设备消耗、运输消耗等。

3. 计算单位产品综合能源消耗,即将各种能源消耗指标加权平均后得到的能源消耗值。

4. 比较单位产品综合能源消耗与本标准规定的限额值,判断是否符合要求。

本标准还规定了预拌砂浆单位产品综合能源消耗限额的评价指标,包括能源消耗强度、能源消耗结构、能源消耗效率等。同时,本标准还规定了能源消耗检测方法和评价要求,确保能够准确、可靠地评价预拌砂浆单位产品的能源消耗情况。

相关标准
GB/T 20473-2006 预拌混凝土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GB/T 20474-2006 预拌砂浆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GB/T 20475-2006 预拌砂浆生产企业能源管理规范
GB/T 20476-2006 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能源管理规范
GB/T 20477-2006 预拌砂浆生产企业能源消耗计量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