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生态示范区是指以生态为基础,以绿色发展为导向,以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为目标的城市发展模式。绿色生态示范区规划设计评价标准是为了规范绿色生态示范区规划设计,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而制定的。
该标准规定了绿色生态示范区规划设计的基本要求、评价指标和评价方法。其中,基本要求包括: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划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绿色生态示范区的定位和功能要求;符合城市可持续发展的要求;符合社会、经济、环境协调发展的要求。评价指标包括:生态环境保护、资源利用、城市形态、交通出行、社会服务、经济发展等方面。评价方法包括: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两种方法。
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评价指标包括:生态系统保护、水资源保护、大气环境保护、噪声环境保护等方面。在资源利用方面,评价指标包括:土地利用、水资源利用、能源利用、材料利用等方面。在城市形态方面,评价指标包括:城市布局、建筑形态、景观设计等方面。在交通出行方面,评价指标包括:交通组织、公共交通、非机动交通等方面。在社会服务方面,评价指标包括:教育、医疗、文化、体育等方面。在经济发展方面,评价指标包括:产业结构、经济效益、就业等方面。
该标准的实施可以提高绿色生态示范区规划设计的质量和水平,保障绿色生态示范区的可持续发展。同时,该标准也可以为绿色生态示范区的建设提供科学的评价方法和技术支持,促进绿色生态示范区的建设和发展。
相关标准
GB/T 50378-2019 城市规划设计评价标准
GB/T 51251-2017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GB/T 51252-2017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实施细则
GB/T 51253-2017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评价方法
GB/T 51254-2017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评价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