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1/T 428-2018
种羊场舍区、场区、缓冲区环境质量要求
发布时间:2018-09-29 实施时间:2019-01-01


种羊场是指专门用于养殖种羊的场所,为了保障种羊的健康生长和生产,需要对种羊场舍区、场区、缓冲区的环境质量进行要求。本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舍区环境质量要求
舍区是指种羊生活和生产的区域,包括羊舍、饮水区、饲料区等。舍区的环境质量要求如下:
(1)温度:夏季不高于28℃,冬季不低于5℃;
(2)湿度:不高于80%;
(3)通风:保证空气流通,每小时换气次数不少于10次;
(4)噪声:不超过60分贝;
(5)光照:保证光照充足,每天光照时间不少于8小时。

2.场区环境质量要求
场区是指种羊活动的区域,包括运动场、散养区等。场区的环境质量要求如下:
(1)地面:平整、无尖锐物、无积水;
(2)草地:保持清洁,不得有毒草、有害植物;
(3)垃圾:及时清理,不得有异味、污染;
(4)噪声:不超过60分贝;
(5)光照:保证光照充足,每天光照时间不少于8小时。

3.缓冲区环境质量要求
缓冲区是指种羊场与周围环境之间的过渡区域,包括防护林带、绿化带等。缓冲区的环境质量要求如下:
(1)植被:保持绿化,不得有毒草、有害植物;
(2)垃圾:及时清理,不得有异味、污染;
(3)噪声:不超过60分贝;
(4)光照:保证光照充足,每天光照时间不少于8小时。

相关标准
GB/T 19569-2004 养殖场环境质量标准
NY/T 34-2004 畜禽养殖场环境质量标准
GB/T 19601-2004 畜禽养殖场废弃物处理与利用技术规范
GB/T 19602-2004 畜禽养殖场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GB/T 19603-2004 畜禽养殖场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