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1/T 429-2018
种猪场舍区、场区、缓冲区环境质量要求
发布时间:2018-09-29 实施时间:2019-01-01
种猪是畜牧业中重要的生产动物之一,其生产效益与环境质量密切相关。为了保障种猪的健康和生产效益,提高种猪养殖的质量和效益,制定了《种猪场舍区、场区、缓冲区环境质量要求》标准。
该标准主要包括以下方面的要求:
1.空气质量要求
种猪场舍区、场区、缓冲区内空气中氨气、硫化氢、甲烷等有害气体的浓度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空气中粉尘、细菌、病毒等微生物的浓度应控制在一定范围内,以保障种猪的健康。
2.噪声要求
种猪场舍区、场区、缓冲区内噪声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在种猪养殖过程中,应尽量减少噪声对种猪的影响,以保障种猪的健康和生产效益。
3.气味要求
种猪场舍区、场区、缓冲区内气味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在种猪养殖过程中,应尽量减少气味对种猪的影响,以保障种猪的健康和生产效益。
4.灰尘要求
种猪场舍区、场区、缓冲区内灰尘应控制在一定范围内。在种猪养殖过程中,应尽量减少灰尘对种猪的影响,以保障种猪的健康和生产效益。
5.温度、湿度要求
种猪场舍区、场区、缓冲区内温度、湿度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在种猪养殖过程中,应尽量保持适宜的温度、湿度,以保障种猪的健康和生产效益。
相关标准
GB/T 19649-2018 养猪场环境质量评价方法
GB/T 19650-2018 养猪场环境质量控制标准
GB/T 19651-2018 养猪场环境质量监测方法
GB/T 19652-2018 养猪场环境质量管理规范
GB/T 19653-2018 养猪场环境质量评价报告编制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