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1/T 1661-2019
畜牧业生态农业园区评价规范
发布时间:2019-09-26 实施时间:2020-01-01


畜牧业生态农业园区是指以畜牧业为主导产业,以生态农业为发展方向,以生态环境保护为前提,以农业科技创新为支撑,以农村社会经济发展为目标的综合性农业生态园区。畜牧业生态农业园区评价是对园区建设和管理的全面评估,包括园区的规划设计、建设投资、生产经营、环境保护、社会效益等方面。

本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园区规划设计评价。评价园区规划设计是否符合生态农业发展要求,是否合理规划畜牧业生产、生态环境保护、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等方面。

2.园区建设投资评价。评价园区建设投资是否合理,是否符合园区规划设计要求,是否节约资源,是否保证建设质量。

3.生产经营评价。评价园区生产经营是否规范,是否符合生态农业发展要求,是否保证产品质量和安全,是否提高农民收入。

4.环境保护评价。评价园区环境保护措施是否到位,是否符合环保法规要求,是否保护生态环境,是否防止环境污染。

5.社会效益评价。评价园区对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是否提高农民收入,是否促进当地农村社会经济发展。

本标准要求评价单位应当具备相关资质,评价过程应当公开透明,评价结果应当客观真实。评价结果应当作为园区建设和管理的参考依据,对园区建设和管理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相关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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