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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化循环水养殖系统是一种高效、节能、环保的养殖方式,其核心是通过循环利用水体中的养分和微生物,实现水质的自净和循环利用。本标准的制定旨在规范工厂化循环水养殖系统的设计、建设、运行和管理,提高养殖效益和环境保护水平,促进循环水养殖产业的健康发展。
一、技术要求
1. 循环水养殖系统应具有良好的水质自净和循环利用能力,水质稳定,水温、PH值、溶氧等指标应符合养殖要求。
2. 循环水养殖系统应具有良好的养殖环境控制能力,能够实现养殖环境的自动化、智能化控制。
3. 循环水养殖系统应具有良好的养殖效益,养殖周期短,养殖密度高,养殖成本低,养殖产量高。
4. 循环水养殖系统应具有良好的环境保护能力,废水排放符合国家环保标准,废气排放符合国家环保标准。
二、设计要求
1. 循环水养殖系统的设计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应考虑养殖品种、养殖密度、养殖周期等因素。
2. 循环水养殖系统的设计应考虑水源、水质、水量等因素,应保证循环水的质量和数量。
3. 循环水养殖系统的设计应考虑设备的选型、布局、安装等因素,应保证设备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4. 循环水养殖系统的设计应考虑环境保护要求,应采用节能、环保的设备和技术。
三、设备要求
1. 循环水养殖系统的设备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应具有良好的耐腐蚀、耐高温、耐压力等性能。
2. 循环水养殖系统的设备应具有良好的自动化、智能化控制能力,应能够实现远程监控和管理。
3. 循环水养殖系统的设备应具有良好的维护保养和故障排除能力,应能够及时发现和处理设备故障。
四、运行管理要求
1. 循环水养殖系统的运行管理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应建立健全的运行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2. 循环水养殖系统的运行管理应具有良好的数据采集和分析能力,应能够及时掌握养殖环境和水质状况。
3. 循环水养殖系统的运行管理应具有良好的风险评估和应急处理能力,应能够及时应对突发事件和灾害。
五、环境保护要求
1. 循环水养殖系统的废水排放应符合国家环保标准,应采用适当的处理技术和设备。
2. 循环水养殖系统的废气排放应符合国家环保标准,应采用适当的处理技术和设备。
3. 循环水养殖系统的环境保护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应建立健全的环境保护制度和管理体系。
相关标准:
GB 11607-2019 水产养殖用水水质标准
GB 30981-2014 循环水养殖系统设计规范
GB 3838-2002 环境质量标准
GB 18597-2001 水产养殖废水排放标准
GB 16297-1996 水产养殖废气排放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