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1/T 1617-2019
大型公共建筑制冷能耗限额
发布时间:2019-03-27 实施时间:2019-07-01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大型公共建筑的数量不断增加,这些建筑的能耗也在不断增加。其中,制冷系统是大型公共建筑中能耗较大的部分之一。为了控制大型公共建筑制冷系统的能耗,促进节能减排,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节能协会、中国制冷学会、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等单位联合制定了DB11/T 1617-2019《大型公共建筑制冷能耗限额》标准。

该标准适用于建筑面积大于5000平方米的大型公共建筑,包括商场、超市、酒店、医院、办公楼等。标准规定了大型公共建筑制冷系统的能耗限额,具体如下:

1. 制冷系统的能耗限额应根据建筑类型、使用功能、建筑面积等因素确定;
2. 制冷系统的能耗限额应按照制冷量计算,单位为千瓦时/平方米.年;
3. 制冷系统的能耗限额应根据建筑的使用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4. 制冷系统的能耗限额应在设计、施工、验收、运行等各个阶段进行监督和检查。

该标准的实施,对于促进大型公共建筑节能减排,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保护环境具有重要意义。同时,该标准的实施也将推动制冷行业的技术创新和发展,促进制冷设备的节能降耗。

相关标准:
1. GB 50189-2015 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2. GB 50189-2018 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3. DB11/T 1616-2019 大型公共建筑空调能耗限额
4. DB11/T 1618-2019 大型公共建筑照明能耗限额
5. DB11/T 1619-2019 大型公共建筑电梯能耗限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