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1/T 097-2019
低硫煤及制品环保技术要求
发布时间:2019-06-18 实施时间:2019-10-01
低硫煤是指硫分在0.5%以下的煤种,其燃烧产生的二氧化硫排放量较少,对环境污染较小。DB11/T 097-2019标准规定了低硫煤及其制品的质量要求,包括热值、灰分、挥发分、固定碳、硫分等指标。其中,硫分限值为0.5%以下,热值限值为5500千卡/千克以上。这些指标的要求旨在保证低硫煤及其制品的质量,提高其燃烧效率,减少污染物排放。
除了质量要求,DB11/T 097-2019标准还规定了低硫煤及其制品的污染物排放限值。其中,二氧化硫排放限值为1.2克/千瓦时以下,氮氧化物排放限值为150毫克/立方米以下。这些限值的制定旨在减少低硫煤及其制品的燃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排放,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
为了保证低硫煤及其制品的质量和污染物排放达到标准要求,DB11/T 097-2019标准还规定了相应的检测方法。其中,质量指标的检测方法包括热值测定、灰分测定、挥发分测定、固定碳测定、硫分测定等;污染物排放的检测方法包括二氧化硫排放测定、氮氧化物排放测定等。这些检测方法的制定旨在保证低硫煤及其制品的质量和污染物排放达到标准要求,为生产和使用提供技术支持。
相关标准
GB/T 28731-2012 低硫煤质量
GB/T 28732-2012 低硫煤燃烧特性试验方法
GB/T 28733-2012 低硫煤燃烧过程中污染物排放测定方法
GB 13223-2011 煤质量
GB 16171-2012 煤炭燃烧过程中污染物排放限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