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1/T 1643-2019
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用气象参数
发布时间:2019-06-18 实施时间:2019-10-01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民用建筑的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越来越受到重视。而气象参数是影响建筑物室内环境的重要因素之一。因此,本标准的制定就是为了规范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用气象参数的测量、处理和应用。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民用建筑的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系统的设计、施工、验收和运行管理等环节。其中,气象参数包括室外气温、室外相对湿度、室外风速、室外太阳辐射等。

本标准规定了气象参数的测量方法和设备要求。其中,室外气温和相对湿度的测量应采用国家标准规定的气象观测站,室外风速的测量应采用风速计,室外太阳辐射的测量应采用太阳辐射计。同时,还规定了气象参数的数据处理方法和应用要求,以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此外,本标准还规定了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用气象参数的应用范围和要求。其中,室内温度、相对湿度、空气质量等参数的控制应根据气象参数的变化进行调整,以保证室内环境的舒适性和健康性。

总之,本标准的制定对于规范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用气象参数的测量、处理和应用具有重要意义,有助于提高建筑物室内环境的舒适性和健康性。

相关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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