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1/T 1588-2018
公共场所气象灾害警示标志设置规范
发布时间:2018-12-17 实施时间:2019-04-01


气象灾害是指由自然气象因素引起的对人类生产、生活和生态环境造成的危害。气象灾害具有突发性、广泛性、破坏性和不可预测性等特点,对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造成严重威胁。为了提高公众对气象灾害的认识和应对能力,减少气象灾害对人民群众的危害,DB11/T 1588-2018公共场所气象灾害警示标志设置规范应运而生。

本标准规定了公共场所气象灾害警示标志的设置原则、分类、标志内容、标志形式、标志颜色、标志尺寸、标志位置、标志数量等方面的要求。其中,标志内容应包括气象灾害类型、警示级别、预警时间、应对措施等信息,标志形式应简洁明了、易于识别,标志颜色应符合国家标准,标志尺寸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标志位置应明显易见,标志数量应根据场所大小和人流密度等因素确定。

本标准的实施可以提高公众对气象灾害的认识和应对能力,减少气象灾害对人民群众的危害,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同时,本标准也为公共场所气象灾害警示标志的设计、制作和安装提供了技术指导和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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