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1/ 1228-2015
汽车维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发布时间:2015-08-27 实施时间:2015-09-01


汽车维修业是一个重要的行业,但是在维修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废气、废水和废固体等污染物,对环境和人民健康造成了一定的影响。为了规范汽车维修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保护环境和人民健康,制定了DB11/ 1228-2015汽车维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该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适用范围

该标准适用于汽车维修业中的汽车修理、保养、喷漆、洗车等环节。

2.排放限值

该标准对汽车维修业中的大气污染物排放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和要求。其中,对于废气排放,要求维修企业应当采取措施,使废气排放浓度不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对于废水排放,要求维修企业应当采取措施,使废水排放达到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对于废固体排放,要求维修企业应当采取措施,使废固体排放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

3.监测要求

该标准要求汽车维修企业应当建立废气、废水、废固体排放监测系统,并定期对排放情况进行监测和评估。同时,要求企业应当将监测结果向社会公开,并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4.技术要求

该标准要求汽车维修企业应当采用先进的技术和设备,减少废气、废水、废固体的产生和排放。同时,要求企业应当加强员工的培训和管理,提高员工的环保意识和技能水平。

5.处罚措施

该标准要求对于不符合排放标准的汽车维修企业,应当依法予以处罚,并要求企业进行整改。对于严重违法的企业,应当吊销营业执照,并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相关标准
1. GB 16297-1996 汽车维修企业环境保护规定
2. GB 3096-2008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3. HJ 581-2010 汽车修理、喷漆、洗车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4. HJ/T 400-2007 汽车修理、喷漆、洗车行业环境管理规范
5. HJ/T 401-2007 汽车修理、喷漆、洗车行业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