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1/T 334.5-2019
公共场所中文标识英文译写规范 第5部分:医疗卫生
发布时间:2019-12-25 实施时间:2020-07-01


医疗卫生标识是公共场所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们可以帮助人们快速找到医疗设施和卫生间等设施,保障公众的健康和安全。然而,由于中英文表达方式的不同,医疗卫生标识的中英文译写存在一定的差异,容易引起误解和混淆。因此,制定医疗卫生标识的中英文译写规范十分必要。

DB11/T 334.5-2019规定了医疗卫生标识的中英文译写规范,包括标识名称、标识内容、标识颜色等方面。其中,标识名称应当准确、简洁、易懂,避免使用生僻字和专业术语;标识内容应当与实际情况相符,避免误导和混淆;标识颜色应当符合国家标准,以红色、绿色、蓝色、黄色、白色、黑色为主要颜色。

此外,DB11/T 334.5-2019还规定了医疗卫生标识的尺寸、字体、排版等要求。标识尺寸应当符合实际需要,字体应当清晰、易读,排版应当整齐、美观。

总之,DB11/T 334.5-2019的出台对于规范医疗卫生标识的中英文译写具有重要意义,有助于提高标识的准确性和可读性,保障公众的健康和安全。

相关标准:
GB/T 2893.1-2008 标志和标识的基本要求
GB/T 2893.2-2008 标志和标识的图形符号
GB/T 2893.3-2008 标志和标识的颜色
GB/T 2893.4-2008 标志和标识的字体
GB/T 2893.5-2008 标志和标识的尺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