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1/T 1697-2019
动力锂离子蓄电池制造业绿色工厂评价要求
发布时间:2019-12-25 实施时间:2020-04-01


动力锂离子蓄电池是新能源汽车、储能系统等领域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生产对环境和资源的影响也越来越受到关注。为了推动动力锂离子蓄电池制造业的可持续发展,中国电池工业协会制定了DB11/T 1697-2019标准,对动力锂离子蓄电池制造企业的绿色工厂进行评价。

该标准主要包括以下方面的要求:

1. 环境管理体系要求:企业应建立并实施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规的环境管理体系,并进行持续改进。

2. 资源利用要求:企业应采取节约能源、减少废弃物和污染物排放的措施,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3. 生产过程要求:企业应采用环保型原材料和工艺,减少有害物质的使用和排放,确保生产过程符合环保要求。

4. 产品要求:企业应生产符合国家和地方环保标准的产品,并对产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5. 社会责任要求:企业应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参与环保公益事业,推动绿色发展。

通过对企业的评价,该标准可以帮助企业发现环保问题和资源浪费问题,提高企业的环保意识和资源利用效率,促进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

相关标准
GB/T 24001-2016 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应用指南
GB/T 32261-2015 绿色工厂评价指南
GB/T 30130-2013 动力锂离子电池制造企业环境管理规范
GB/T 30512-2014 动力锂离子电池制造企业社会责任规范
GB/T 31467-2015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与评价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