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1/T 1701-2019
静脉用药集中调配规范
发布时间:2019-12-25 实施时间:2020-04-01


静脉用药是指将药物通过静脉注射或静脉滴注的方式给予患者,常用于急救、手术、重症监护等情况下。静脉用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直接关系到患者的生命安全和治疗效果,因此静脉用药集中调配的规范化管理非常重要。

本标准规定了静脉用药集中调配的管理要求,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设施和设备要求:静脉用药集中调配室应设在医院药房或药学部门内,具备相应的空气净化、温湿度控制、照明、通风等条件。调配室内应配备符合要求的药品储存设备、药品调配设备、药品包装设备、药品检测设备等。

2.人员要求:静脉用药集中调配室应配备专职的药师和技术人员,具备相应的药学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熟练操作药品调配设备和药品检测设备,严格执行药品调配和质量控制的各项规定。

3.药品要求:静脉用药集中调配室应按照国家药品管理法规和相关标准要求,选用符合质量标准的药品,建立药品采购、储存、配送、使用和废弃等全过程的质量控制体系。

4.操作要求:静脉用药集中调配室应按照药品调配的标准操作规程,严格执行药品调配、包装、标识、检测、记录等各项操作要求,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5.质量控制要求:静脉用药集中调配室应建立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包括药品质量控制、操作质量控制、环境质量控制、设备质量控制、人员质量控制等方面的要求,确保静脉用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本标准的实施,可以有效提高静脉用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保障患者的生命安全和治疗效果,提高医疗质量。

相关标准
GB 15193-2014 医疗机构感染控制标准
GB 15810-2016 医疗机构药品管理规范
GB 18457-2015 医疗机构药品采购管理规范
GB 19079-2012 医疗机构职业暴露防护管理规范
GB/T 28046-2011 医疗机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与报告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