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1/T 1723-2020
养老机构心理咨询服务规范
发布时间:2020-03-25 实施时间:2020-07-01


随着我国老龄化进程的加速,养老机构的数量和规模不断扩大,老年人心理健康问题也日益突出。为了满足老年人的心理咨询需求,提高养老机构的服务质量,保障老年人的心理健康,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制定了《养老机构心理咨询服务规范》(DB11/T 1723-2020)。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养老机构的心理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养老院、护理院、疗养院等。标准规定了养老机构心理咨询服务的基本要求、服务流程、服务内容、服务质量控制、服务评价等方面的规范。

一、基本要求
养老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心理咨询服务机制,配备专业的心理咨询师,为老年人提供心理咨询服务。心理咨询师应当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具有心理咨询师资格证书,并接受定期培训和考核。

二、服务流程
养老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心理咨询服务流程,包括老年人心理咨询需求的收集、评估、安排咨询师、咨询服务的实施、跟踪服务效果等环节。在服务过程中,应当保护老年人的隐私和个人信息,确保服务的安全和保密。

三、服务内容
养老机构心理咨询服务的内容应当包括老年人心理健康评估、心理咨询、心理治疗、心理康复等方面的服务。服务内容应当根据老年人的实际需求和心理特点进行个性化定制,注重老年人的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健康维护。

四、服务质量控制
养老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服务质量控制机制,包括服务质量标准、服务质量监测、服务质量评估等方面的措施。服务质量标准应当明确服务的标准、要求和指标,服务质量监测应当定期进行,服务质量评估应当及时反馈服务效果和老年人的满意度。

五、服务评价
养老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服务评价机制,包括老年人满意度调查、服务效果评估、服务质量评估等方面的措施。服务评价应当及时反馈老年人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和提高服务质量。

相关标准
GB/T 29490-2013 养老机构服务质量评价指南
GB/T 29491-2013 养老机构服务质量管理规范
GB/T 29492-2013 养老机构服务质量评价方法
GB/T 29493-2013 养老机构服务质量评价结果公示规范
GB/T 29494-2013 养老机构服务质量评价信息公开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