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1/T 1755-2020
城镇再生水厂恶臭污染治理工程技术导则
发布时间:2020-09-17 实施时间:2021-01-01


城镇再生水厂是将城市污水经过处理后再利用的设施,但是在处理过程中,由于污水中含有大量的有机物质,容易产生恶臭污染,影响周边环境和公众健康。因此,城镇再生水厂恶臭污染治理工程技术导则的制定对于城镇再生水厂的正常运行和环境保护具有重要意义。

该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总则:包括标准的适用范围、术语和定义、治理原则和要求等。

2. 恶臭污染治理工程设计:包括治理工程的选址、设计原则和要求、治理工程的类型和组合等。

3. 恶臭污染治理工程建设:包括建设前的准备工作、建设过程中的质量控制、建设后的验收和移交等。

4. 恶臭污染治理工程运行和管理:包括运行管理的组织和管理体制、运行管理的要求和措施、运行管理的监测和评估等。

该标准要求城镇再生水厂恶臭污染治理工程的设计、建设、运行和管理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同时还要考虑当地的环境和气象条件,确保治理效果和运行安全。

相关标准
GB 3838-2002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 5084-2005 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8918-2002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水质
GB 3096-2008 环境噪声标准
GB 18597-2001 城市污水处理厂设计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