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1/T 1763-2020
干线公路附属设施用地标准
发布时间:2020-09-29 实施时间:2021-04-01


干线公路是国家重要的交通干线,其附属设施的规划和建设对于保障公路运输的安全、顺畅和高效具有重要意义。为了规范干线公路附属设施用地的管理和利用,保障公路运输的顺畅和安全,本标准制定了以下规定:

1. 用地分类和等级

根据干线公路附属设施的用途和重要程度,将其分为三类:一类用地、二类用地和三类用地。其中,一类用地为最重要的用地,主要用于公路服务区、收费站、检查站、医疗救援站等;二类用地为次重要的用地,主要用于公路管理、维护、保洁等;三类用地为一般用地,主要用于公路沿线的商业、旅游、休闲等。

2. 用地用途和面积

根据干线公路附属设施的用途和等级,规定了不同用地的用途和面积。其中,一类用地的面积不得小于5000平方米,二类用地的面积不得小于2000平方米,三类用地的面积不得小于1000平方米。

3. 用地布局和设施要求

根据干线公路附属设施的用途和等级,规定了不同用地的布局和设施要求。其中,一类用地的布局应合理,设施应完善,包括餐饮、住宿、加油、洗车、卫生间、停车场等;二类用地的布局应合理,设施应齐全,包括公路管理、维护、保洁等设施;三类用地的布局应合理,设施应适当,包括商业、旅游、休闲等设施。

4. 环境保护

干线公路附属设施用地的规划和建设应符合环境保护要求,保护周边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在用地规划和建设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对环境的影响,保障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相关标准
GB 50187-2012 公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02-2015 公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03-2015 公路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
GB 50204-2015 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
GB 50205-2015 公路工程施工质量管理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