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工业化程度的提高,环境污染问题日益突出,其中环境空气质量问题尤为突出。环境空气颗粒物是影响空气质量的主要因素之一,对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都有着重要的影响。因此,对环境空气颗粒物进行网格化监测评价,对于科学地了解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制定环境保护政策和措施具有重要意义。
DB11/T 1819-2021环境空气颗粒物网格化监测评价技术规范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技术要求:规定了环境空气颗粒物网格化监测评价的技术要求,包括监测点布设、监测频次、监测参数、监测设备、数据质量控制等方面的要求。
2.数据处理:规定了环境空气颗粒物网格化监测评价的数据处理方法,包括数据质量控制、数据处理流程、数据分析方法等方面的要求。
3.评价指标:规定了环境空气颗粒物网格化监测评价的评价指标,包括PM2.5、PM10等颗粒物浓度、空气质量指数等方面的指标。
4.报告编制:规定了环境空气颗粒物网格化监测评价的报告编制要求,包括报告内容、报告格式、报告审核等方面的要求。
5.质量保证:规定了环境空气颗粒物网格化监测评价的质量保证要求,包括监测设备的校准、质量控制、数据审核等方面的要求。
该技术规范的实施,可以有效提高环境空气颗粒物监测评价的科学性、准确性和可比性,保障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为制定环境保护政策和措施提供科学依据,保护公众健康和生态环境。
相关标准
GB/T 3095-2012 空气质量标准
HJ/T 397-2007 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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