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消防综合应急救援队伍是保障森林防火、灾害救援和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力量。为了保证森林消防综合应急救援队伍的装备能够安全、有效地使用和维护,本标准制定了以下要求:
1.装备的选用和配备
森林消防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应根据实际需要,合理选用和配备装备。装备的选用和配备应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和标准,同时考虑到队伍的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
2.装备的使用
(1)装备的使用应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和标准,同时应根据装备的特点和使用环境,制定相应的使用规程和操作规范。
(2)装备的使用前应进行检查和试验,确保装备的完好无损、性能正常。
(3)装备的使用过程中,应按照规程和操作规范进行操作,注意安全,防止事故发生。
(4)装备的使用后应及时进行清洗、维护和保养,确保装备的性能和寿命。
3.装备的维护和保养
(1)装备的维护和保养应按照规程和操作规范进行,确保装备的性能和寿命。
(2)装备的维护和保养应定期进行,具体周期应根据装备的特点和使用情况制定。
(3)装备的维护和保养应记录在册,包括维护和保养的时间、内容、人员等信息。
4.装备的检查和试验
(1)装备的检查和试验应按照规程和操作规范进行,确保装备的完好无损、性能正常。
(2)装备的检查和试验应定期进行,具体周期应根据装备的特点和使用情况制定。
(3)装备的检查和试验应记录在册,包括检查和试验的时间、内容、人员等信息。
5.装备的报废和更新
(1)装备的报废应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和标准进行,同时应根据装备的实际情况和使用寿命进行判断。
(2)装备的更新应根据队伍的实际需要和技术发展情况进行,同时应考虑到装备的性能、质量和价格等因素。
相关标准
GB/T 2811-2007 森林防火用水泵
GB/T 2812-2006 森林防火用水枪
GB/T 2813-2006 森林防火用水带
GB/T 2814-2006 森林防火用手推车
GB/T 2815-2006 森林防火用灭火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