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1/T 1844-2021
既有工业建筑民用化绿色改造评价标准
发布时间:2021-04-01 实施时间:2021-07-01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既有工业建筑的民用化改造已成为城市更新的重要内容。既有工业建筑民用化绿色改造评价标准是为了规范既有工业建筑民用化绿色改造的评价,促进既有工业建筑的可持续发展而制定的。

本标准的适用范围包括既有工业建筑的民用化改造,既有工业建筑的民用化改造是指将原有的工业建筑改造成为适合居住、办公、商业等民用功能的建筑。本标准所涉及的既有工业建筑包括但不限于厂房、仓库、车间、办公楼等。

本标准规定了既有工业建筑民用化绿色改造的评价指标、评价方法和评价结果的判定标准。评价指标包括建筑节能、水资源利用、室内环境质量、建筑材料和资源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等五个方面。评价方法包括现场检查、数据采集、问卷调查等。评价结果的判定标准包括优秀、良好、一般和不合格四个等级。

具体评价指标如下:

1.建筑节能
评价建筑节能的指标包括建筑外墙、屋顶、地面、门窗等部位的保温性能、采光、通风等方面的指标。评价方法包括现场检查、数据采集等。

2.水资源利用
评价水资源利用的指标包括建筑内部的用水设施、用水量、用水效率等方面的指标。评价方法包括现场检查、数据采集等。

3.室内环境质量
评价室内环境质量的指标包括室内空气质量、噪声、照明等方面的指标。评价方法包括现场检查、数据采集等。

4.建筑材料和资源利用
评价建筑材料和资源利用的指标包括建筑材料的环保性、可再生性、资源利用率等方面的指标。评价方法包括现场检查、数据采集等。

5.生态环境保护
评价生态环境保护的指标包括建筑周边的生态环境、建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等方面的指标。评价方法包括现场检查、数据采集等。

相关标准
1. GB/T 50378-2019 建筑节能评价标准
2. GB/T 50367-2019 建筑室内环境评价标准
3. GB/T 50329-2012 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4. GB/T 50315-2010 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5. GB/T 50322-2019 建筑节能设计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