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1/T 1764.13-2021
用水定额 第13部分:白酒和啤酒
发布时间:2021-06-22 实施时间:2021-10-01


白酒和啤酒是我国传统的酒类产品,也是我国酒类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白酒和啤酒的消费量不断增加,对用水的需求也越来越大。为了合理利用水资源,保护环境,减少用水浪费,制定本标准。

1.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白酒和啤酒生产企业。

2.术语和定义
2.1 生产用水:指用于生产过程中的用水,包括酿造、清洗、冷却等。
2.2 生活用水:指用于生产过程中的员工生活、办公、卫生等方面的用水。
2.3 其他用水:指用于生产过程中的其他用水,如消防、绿化等。

3.用水定额
3.1 生产用水定额
3.1.1 白酒生产用水定额为每吨白酒用水不超过10吨。
3.1.2 啤酒生产用水定额为每吨啤酒用水不超过5吨。

3.2 生活用水定额
3.2.1 白酒生产生活用水定额为每人每天不超过100升。
3.2.2 啤酒生产生活用水定额为每人每天不超过80升。

3.3 其他用水定额
3.3.1 白酒生产其他用水定额为每吨白酒用水不超过0.5吨。
3.3.2 啤酒生产其他用水定额为每吨啤酒用水不超过0.3吨。

4.用水管理
4.1 生产企业应制定用水管理制度,加强用水监测和管理。
4.2 生产企业应采取节水措施,减少用水浪费。
4.3 生产企业应定期开展用水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用水问题。

相关标准:
GB/T 18920-2002 饮料水卫生标准
GB/T 18922-2002 工业用水质量标准
GB/T 18923-2002 农业用水质量标准
GB/T 18924-2002 市政供水水质标准
GB/T 18925-2002 污水排放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