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1/T 1866-2021
重症医学数据集 患者数据
发布时间:2021-06-22 实施时间:2021-10-01


随着医疗技术的不断发展和医疗信息化建设的不断推进,重症医学领域的患者数据已经成为医疗机构管理和临床决策的重要依据。然而,由于各医疗机构之间的数据采集、存储和管理方式不一致,导致数据质量参差不齐,数据共享难度大,影响了重症医学领域的信息化建设和临床决策的准确性和效率。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中国医师协会重症医学分会制定了DB11/T 1866-2021 重症医学数据集 患者数据标准,旨在规范重症医学领域患者数据的采集、存储、管理和共享,提高重症医学数据的质量和效率,促进重症医学领域的信息化建设。

该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数据采集要求:规定了重症医学领域患者数据的采集要求,包括基本信息、病史、体格检查、实验室检查、影像学检查、治疗方案等。

2. 数据存储要求:规定了重症医学领域患者数据的存储要求,包括数据格式、数据安全、数据备份等。

3. 数据管理要求:规定了重症医学领域患者数据的管理要求,包括数据分类、数据归档、数据清理等。

4. 数据共享要求:规定了重症医学领域患者数据的共享要求,包括数据共享方式、数据共享范围、数据共享权限等。

通过制定该标准,可以实现重症医学领域患者数据的标准化采集、存储、管理和共享,提高数据质量和效率,促进重症医学领域的信息化建设和临床决策的准确性和效率。

相关标准
1. GB/T 33661-2017 医疗信息术语分类与编码规范
2. GB/T 19581-2017 医疗信息安全技术规范
3. GB/T 2409-2017 医疗器械标志和标签通用要求
4. GB/T 19633-2017 医疗器械信息交换格式
5. GB/T 19634-2017 医疗器械信息交换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