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1/T 334.6-2021
公共场所中文标识英文译写规范 第6部分:教育
发布时间:2021-09-24 实施时间:2022-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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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的发展,公共场所的建设越来越重要,而标识作为公共场所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规范化和标准化也变得越来越重要。本标准是公共场所中文标识英文译写规范的第6部分,主要针对教育标识进行规范。
教育标识是指在公共场所中为了指示教育设施、教育活动、教育服务等而设置的标识。教育标识的规范化和标准化,不仅可以提高公共场所的管理水平,还可以方便外国人士在中国的生活和工作。
本标准规定了教育标识的中文名称、标识图案、英文名称、英文缩写、英文全称、英文注释、英文发音、标识颜色、标识尺寸、标识位置等内容的英文译写规范。其中,标识图案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要求,标识颜色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要求,标识尺寸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确定,标识位置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设置。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公共场所中的教育标识的英文译写,包括但不限于学校、培训机构、图书馆、博物馆、科技馆、展览馆、文化中心、社区教育中心等。
相关标准:
GB/T 28929-2012 公共场所中文标识英文译写规范
GB/T 28930-2012 公共场所中文标识图案设计规范
GB/T 28931-2012 公共场所中文标识颜色设计规范
GB/T 28932-2012 公共场所中文标识尺寸设计规范
GB/T 28933-2012 公共场所中文标识位置设置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