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1.1 本标准的制定目的是为了规范站城一体化工程消防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1.2 本标准适用于站城一体化工程消防安全管理的各个环节,包括设计、施工、验收、运营、维护等。
1.3 本标准的内容包括消防安全管理的基本要求、消防安全管理的技术要求、消防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等。
二、消防安全管理的基本要求
2.1 站城一体化工程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进行设计、施工、验收、运营、维护。
2.2 站城一体化工程应当按照消防安全管理的要求进行设计、施工、验收、运营、维护。
2.3 站城一体化工程应当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并保持其完好有效。
2.4 站城一体化工程应当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三、消防安全管理的技术要求
3.1 站城一体化工程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进行设计、施工、验收、运营、维护。
3.2 站城一体化工程应当按照消防安全管理的要求进行设计、施工、验收、运营、维护。
3.3 站城一体化工程应当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并保持其完好有效。
3.4 站城一体化工程应当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四、消防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
4.1 站城一体化工程应当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2 站城一体化工程应当配合消防监督机构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接受监督检查。
相关标准
GB 50016-2014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116-2013 建筑消防设施设计规范
GB 50222-2017 建筑物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 50352-2015 建筑物消防设施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755-2012 建筑物消防设施维护管理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