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1.1 本标准的编制目的是为了规范农村集中供水工程的运行维护,保障供水安全和水资源的合理利用,提高供水服务质量,保护环境,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
1.2 本标准适用于农村集中供水工程的运行维护管理。
1.3 本标准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二、术语和定义
2.1 农村集中供水工程:指为满足农村居民生活、生产和农业灌溉等需要,采用集中供水方式,通过输水管道、水泵站、水池、水塔等设施,将水源地的水源引入到农村居民区或农业灌溉区的供水工程。
2.2 运行维护:指农村集中供水工程的日常运行、检修、维护、保养、管理等活动。
2.3 供水安全:指供水水质符合国家和地方标准,供水量满足农村居民生活、生产和农业灌溉等需要,供水设施运行稳定可靠,供水服务质量满足用户需求,供水环境卫生符合卫生标准等要求。
2.4 水资源合理利用:指在保障供水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利用水资源,实现节约用水、保护水资源的目的。
2.5 供水服务质量:指供水设施运行稳定可靠,供水水质符合国家和地方标准,供水量满足农村居民生活、生产和农业灌溉等需要,供水环境卫生符合卫生标准,供水服务态度热情周到等要求。
三、运行维护管理
3.1 运行维护管理应当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权限和工作程序,确保运行维护工作的有序开展。
3.2 运行维护管理应当加强对供水设施的巡视、检查和维护,及时发现和处理设施故障,确保供水设施的正常运行。
3.3 运行维护管理应当加强对供水水质的监测和检测,及时发现和处理水质问题,确保供水水质符合国家和地方标准。
3.4 运行维护管理应当加强对供水量的监测和调控,及时发现和处理供水量不足或供水压力不稳定等问题,确保供水量满足农村居民生活、生产和农业灌溉等需要。
3.5 运行维护管理应当加强对供水环境的卫生管理,定期清洗水池、水塔等设施,确保供水环境卫生符合卫生标准。
3.6 运行维护管理应当加强对供水服务质量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用户投诉和意见,确保供水服务质量满足用户需求。
四、水资源合理利用
4.1 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应当采用节水型设施,实现节约用水的目的。
4.2 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应当加强对水资源的保护和管理,防止水源地污染和水资源浪费。
4.3 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应当加强对水资源的监测和调控,合理分配和利用水资源。
五、供水安全保障
5.1 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应当建立健全供水水源地保护制度,加强对水源地的保护和管理,防止水源地污染和水资源浪费。
5.2 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应当加强对供水设施的维护和管理,确保供水设施运行稳定可靠。
5.3 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应当加强对供水水质的监测和检测,及时发现和处理水质问题,确保供水水质符合国家和地方标准。
5.4 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应当加强对供水量的监测和调控,及时发现和处理供水量不足或供水压力不稳定等问题,确保供水量满足农村居民生活、生产和农业灌溉等需要。
相关标准
GB/T 17219-1998 农村供水工程设计规范
GB/T 18920-2002 农村供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T 18921-2002 农村供水工程水质检验规范
GB/T 18922-2002 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规范
GB/T 18923-2002 农村供水工程水源地保护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