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1/T 936.14-2021
节水评价规范 第14部分:乡镇、村庄
发布时间:2021-12-28 实施时间:2022-04-01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乡镇、村庄的节水问题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为了提高乡镇、村庄的水资源利用效率,促进水利设施和水管理的改善,推动水利工程的建设和发展,国家制定了DB11/T 936.14-2021 节水评价规范 第14部分:乡镇、村庄。

该标准规定了乡镇、村庄节水评价的基本要求、评价指标、评价方法和评价结果的表达方式。其中,基本要求包括评价对象、评价范围、评价目的、评价原则和评价程序等;评价指标包括水资源利用效率、水利设施建设和管理、水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指标;评价方法包括实地调查、数据分析、模型计算等方法;评价结果的表达方式包括文字描述、图表展示等方式。

在实际应用中,乡镇、村庄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适合的评价指标和方法,进行节水评价。评价结果可以为乡镇、村庄提供改善水资源利用效率、优化水利设施和水管理、保护水环境等方面的建议和措施,促进乡镇、村庄的可持续发展。

相关标准
GB/T 18920-2002 节水型社会评价指标体系

GB/T 18921-2002 节水型城市评价指标体系

GB/T 18922-2002 节水型企业评价指标体系

GB/T 18923-2002 节水型农业评价指标体系

GB/T 18924-2002 节水型建筑评价指标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