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湿地是指面积小、水体浅、水流缓慢、水质清洁、水生植物丰富的湿地。小微湿地是城市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水源涵养、水质净化、生物多样性保护等重要生态功能。然而,由于城市化进程加快,小微湿地面积不断减少,湿地生态系统遭受破坏,生态功能下降。因此,对小微湿地进行修复具有重要意义。
本标准规定了小微湿地修复的技术要求、工程设计、施工及验收等内容。具体包括以下方面:
1.技术要求
小微湿地修复应遵循生态学原理,以恢复湿地生态系统功能为目标,采用生态工程技术手段,实现湿地生态系统的自我修复和自我维持。修复过程中应注意保护湿地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和稳定性,避免对生态系统造成二次破坏。
2.工程设计
小微湿地修复工程设计应根据湿地类型、面积、水质、水量等因素进行科学合理的设计。设计应充分考虑湿地生态系统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采用多种生态工程技术手段,实现湿地生态系统的多功能修复。
3.施工
小微湿地修复施工应按照设计要求进行,采用环保材料和设备,避免对生态环境造成污染。施工过程中应注意保护湿地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和稳定性,避免对生态系统造成二次破坏。
4.验收
小微湿地修复工程验收应按照设计要求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验收应包括工程质量验收和生态效益验收两个方面。工程质量验收应检查工程质量是否符合设计要求;生态效益验收应检查修复后湿地生态系统的功能是否得到恢复和提升。
相关标准
GB/T 19215.1-2017 湿地分类与代码
GB/T 19215.2-2017 湿地生态系统评价
GB/T 19215.3-2017 湿地生态系统修复技术规范
GB/T 19215.4-2017 湿地生态系统监测与评估
GB/T 19215.5-2017 湿地生态系统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