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医疗机构出院患者用药指导服务。
二、术语和定义
2.1 出院患者:指在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后,经医疗机构医师评估后,符合出院条件的患者。
2.2 用药指导:指医务人员对出院患者进行用药方面的指导和建议,包括用药方法、用药时间、用药剂量、用药注意事项等。
2.3 用药指导服务:指医疗机构为出院患者提供的用药指导服务,包括口头指导、书面指导、电话咨询等。
三、基本要求
3.1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出院患者用药指导服务制度,明确用药指导服务的内容、方法、程序和责任。
3.2 医疗机构应当配备专业的医务人员,负责出院患者用药指导服务。
3.3 医疗机构应当为出院患者提供免费的用药指导服务。
3.4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用药指导服务的质量控制机制,定期对用药指导服务进行评估和改进。
四、内容和方法
4.1 用药指导服务的内容应当包括以下方面:
(1)用药方法:包括口服、注射、外用等;
(2)用药时间:包括用药频次、用药时机等;
(3)用药剂量:包括用药量、用药周期等;
(4)用药注意事项:包括饮食、运动、禁忌等。
4.2 用药指导服务的方法应当根据患者的实际情况进行选择,包括口头指导、书面指导、电话咨询等。
五、程序
5.1 出院患者在离院前应当接受医务人员的用药指导服务。
5.2 医务人员应当根据患者的实际情况,制定个性化的用药指导方案。
5.3 医务人员应当向患者详细介绍用药指导内容,并解答患者的疑问。
5.4 医务人员应当记录用药指导服务的内容和结果,并将记录归入患者病历。
六、质量控制
6.1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用药指导服务的质量控制机制,包括定期对用药指导服务进行评估和改进。
6.2 医疗机构应当对医务人员进行用药指导服务的培训和考核,提高医务人员的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
6.3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患者用药指导服务的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患者的投诉和意见。
相关标准
GB/T 28046-2011 医疗机构药学服务规范
GB/T 28047-2011 医疗机构药学服务人员职业技能要求
GB/T 28048-2011 医疗机构药学服务质量管理规范
GB/T 28049-2011 医疗机构药学服务信息管理规范
GB/T 28050-2011 医疗机构药学服务设施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