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1/T 1149-2022
沥青混合料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发布时间:2022-06-21 实施时间:2022-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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沥青混合料是公路、机场、港口等基础设施建设中常用的材料之一,其生产过程中的能源消耗对环境和经济都有着重要的影响。为了促进沥青混合料生产企业的节能减排工作,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本标准制定了沥青混合料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本标准适用于沥青混合料生产企业,包括沥青混合料生产线、热料回收装置、热料储存设备、沥青储存设备、矿粉储存设备、沥青混合料储存设备等。
本标准规定了沥青混合料生产过程中的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即每生产1吨沥青混合料所消耗的能源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具体的能源消耗限额如下:
1. 沥青混合料生产线:不得超过300千瓦时/吨;
2. 热料回收装置:不得超过50千瓦时/吨;
3. 热料储存设备:不得超过5千瓦时/吨;
4. 沥青储存设备:不得超过2千瓦时/吨;
5. 矿粉储存设备:不得超过1千瓦时/吨;
6. 沥青混合料储存设备:不得超过1千瓦时/吨。
沥青混合料生产企业应当按照本标准规定的能源消耗限额进行生产,同时加强能源管理,采取有效的节能措施,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能源消耗。
相关标准:
GB/T 3097-2012 沥青混合料试验方法
GB/T 14684-2011 沥青混合料设计与施工规范
GB/T 19249-2013 沥青混合料生产设备通用技术条件
GB/T 23538-2009 沥青混合料生产企业能源管理规范
GB/T 27974-2011 沥青混合料生产企业环境管理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