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1/T 1159-2022
商场、超市能源消耗限额
发布时间:2022-06-21 实施时间:2022-10-01


商场、超市是城市中重要的商业场所,其能源消耗量较大,对环境和资源的影响也较为显著。为了促进商场、超市节能减排,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保护环境,推动可持续发展,本标准制定了商场、超市能源消耗限额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建筑面积大于5000平方米的商场、超市。其中,建筑面积包括室内销售区域、办公区域、储藏区域、公共区域等。商场、超市的能源消耗限额应根据建筑面积进行计算,并按照以下要求执行:

1. 电力消耗限额

商场、超市的电力消耗限额应按照建筑面积的不同阶梯进行划分,具体要求如下:

建筑面积小于10000平方米的商场、超市,电力消耗限额为每平方米不超过60千瓦时/平方米·年;

建筑面积在10000平方米至20000平方米之间的商场、超市,电力消耗限额为每平方米不超过50千瓦时/平方米·年;

建筑面积大于20000平方米的商场、超市,电力消耗限额为每平方米不超过40千瓦时/平方米·年。

2. 水资源消耗限额

商场、超市的水资源消耗限额应按照建筑面积的不同阶梯进行划分,具体要求如下:

建筑面积小于10000平方米的商场、超市,水资源消耗限额为每平方米不超过1.5立方米/平方米·年;

建筑面积在10000平方米至20000平方米之间的商场、超市,水资源消耗限额为每平方米不超过1.2立方米/平方米·年;

建筑面积大于20000平方米的商场、超市,水资源消耗限额为每平方米不超过1立方米/平方米·年。

3. 燃气消耗限额

商场、超市的燃气消耗限额应按照建筑面积的不同阶梯进行划分,具体要求如下:

建筑面积小于10000平方米的商场、超市,燃气消耗限额为每平方米不超过1.5立方米/平方米·年;

建筑面积在10000平方米至20000平方米之间的商场、超市,燃气消耗限额为每平方米不超过1.2立方米/平方米·年;

建筑面积大于20000平方米的商场、超市,燃气消耗限额为每平方米不超过1立方米/平方米·年。

4. 其他能源消耗限额

商场、超市的其他能源消耗限额应按照建筑面积的不同阶梯进行划分,具体要求如下:

建筑面积小于10000平方米的商场、超市,其他能源消耗限额为每平方米不超过0.5吨标准煤/平方米·年;

建筑面积在10000平方米至20000平方米之间的商场、超市,其他能源消耗限额为每平方米不超过0.4吨标准煤/平方米·年;

建筑面积大于20000平方米的商场、超市,其他能源消耗限额为每平方米不超过0.3吨标准煤/平方米·年。

商场、超市应当按照本标准的要求进行能源消耗限额的计算和监测,并定期向有关部门报告能源消耗情况。对于未达到能源消耗限额的商场、超市,应当采取相应的节能措施,降低能源消耗,达到限额要求。

相关标准
GB/T 50378-2019 商场、超市节能设计标准

GB/T 50377-2019 商场、超市节能评价标准

GB/T 50376-2019 商场、超市节能管理规范

GB/T 50375-2019 商场、超市节能技术规范

GB/T 50374-2019 商场、超市节能诊断与评估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