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1/T 2010-2022
救灾物资储备管理规范
发布时间:2022-09-29 实施时间:2023-02-01


一、总则
1.1 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应当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施策、分级负责、统筹协调”的原则。
1.2 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应当坚持“统一规划、分类储备、分级管理、动态调配”的原则。
1.3 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应当坚持“科学储备、合理配置、有效利用、及时更新”的原则。
1.4 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应当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化运作、法制保障”的原则。

二、储备物资的种类和数量
2.1 储备物资的种类应当根据当地的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等情况进行科学规划,包括但不限于食品、饮用水、药品、医疗器械、帐篷、毛毯、衣物、燃料、发电设备等。
2.2 储备物资的数量应当根据当地的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等情况进行科学规划,确保能够满足应急救援的需要。

三、储备物资的质量和保管
3.1 储备物资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保证质量安全。
3.2 储备物资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分类储存,保证不同种类物资之间不互相污染。
3.3 储备物资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定期检查、维护和更新,保证物资的完好性和可用性。
3.4 储备物资应当按照规定进行保管,保证物资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四、储备物资的调配和使用
4.1 储备物资的调配应当根据实际需要进行,确保及时、有效地支援灾区。
4.2 储备物资的使用应当按照规定进行,确保物资的合理利用和节约使用。
4.3 储备物资的使用应当按照规定进行记录和报告,确保物资的使用情况得到及时反馈和监督。

五、储备物资的更新和补充
5.1 储备物资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定期更新,确保物资的时效性和可用性。
5.2 储备物资应当按照规定进行补充,确保物资的数量和种类能够满足实际需要。

六、储备物资的管理机构和人员
6.1 储备物资的管理机构应当按照规定设立,确保储备物资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
6.2 储备物资的管理人员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培训和考核,确保管理人员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七、监督和评估
7.1 储备物资的管理工作应当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7.2 储备物资的管理工作应当按照规定进行评估,确保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益。

相关标准
GB/T 23467-2009 灾害应急救援物资储备体系
GB/T 23468-2009 灾害应急救援物资储备管理规范
GB/T 23469-2009 灾害应急救援物资储备质量控制规范
GB/T 23470-2009 灾害应急救援物资储备调配和使用规范
GB/T 23471-2009 灾害应急救援物资储备更新和补充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