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河湖水质监测领域,包括河流、湖泊、水库等水体的水质监测。
二、术语和定义
2.1 监测站点
指用于监测河湖水质的固定位置,包括主要监测站点和辅助监测站点。
2.2 监测参数
指用于监测河湖水质的物理、化学、生物等指标,包括常规监测参数和特殊监测参数。
2.3 监测设备
指用于采集、传输、处理和存储监测数据的仪器、设备和软件等。
2.4 监测数据
指通过监测设备采集的河湖水质相关数据,包括原始数据和处理后的数据。
2.5 数据管理
指对监测数据进行存储、处理、分析和报告等管理工作。
2.6 质量控制
指对监测数据进行质量评估、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等工作。
三、要求
3.1 监测站点的选取
3.1.1 主要监测站点应根据河湖水体的特征、水质变化规律和水资源利用情况等因素确定,站点数量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
3.1.2 辅助监测站点应根据主要监测站点的布局和监测需要确定,站点数量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3.1.3 监测站点应具备易于观测、易于维护、易于管理和安全可靠等特点。
3.2 监测参数的确定
3.2.1 常规监测参数应包括水温、pH值、溶解氧、浊度、电导率、总磷、总氮、氨氮、硝酸盐氮、铵态氮、硅酸盐、叶绿素a等指标。
3.2.2 特殊监测参数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包括重金属、有机物、放射性物质等指标。
3.3 监测设备的选用
3.3.1 监测设备应具备准确、稳定、可靠、易于维护和管理等特点。
3.3.2 监测设备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应具备合格证书或检测报告等证明文件。
3.4 监测数据的管理
3.4.1 监测数据应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进行存储、处理、分析和报告等管理工作。
3.4.2 监测数据应具备完整、准确、可靠、可追溯和保密等特点。
3.4.3 监测数据应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进行备份和归档等工作。
3.5 质量控制
3.5.1 监测数据应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进行质量评估、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等工作。
3.5.2 监测数据应具备可比性、可重复性、可验证性和可溯源性等特点。
3.5.3 监测数据应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进行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等工作。
四、附录
4.1 监测站点布局图
4.2 监测参数表
4.3 监测设备清单
4.4 监测数据管理流程图
4.5 质量控制流程图
相关标准
GB 3838-2002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T 14848-2017 水质监测技术规范
HJ/T 91-2019 水质监测数据质量控制技术规范
HJ/T 92-2019 水质监测数据管理技术规范
HJ/T 93-2019 水质监测站点选取技术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