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1.1 本标准适用于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服务管理机构的服务与运行规范。
1.2 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服务管理机构应当依据本标准开展服务工作。
1.3 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服务管理机构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军队有关规定,保障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的合法权益,促进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事业的发展。
二、服务内容
2.1 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服务管理机构应当为离休退休干部提供生活、医疗、文化、娱乐等方面的服务。
2.2 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服务管理机构应当为离休退休干部提供心理咨询、法律咨询等服务。
2.3 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服务管理机构应当为离休退休干部提供就业、创业等服务。
三、服务流程
3.1 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服务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服务流程,确保服务质量。
3.2 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服务管理机构应当为离休退休干部提供便捷的服务方式,如电话、网络等。
3.3 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服务管理机构应当为离休退休干部提供个性化服务,满足不同需求。
四、服务标准
4.1 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服务管理机构应当建立服务标准,确保服务质量。
4.2 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服务管理机构应当为离休退休干部提供优质服务,确保服务满意度。
4.3 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服务管理机构应当建立服务评价机制,及时了解服务质量,改进服务。
五、服务保障
5.1 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服务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服务保障机制,确保服务质量。
5.2 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服务管理机构应当为离休退休干部提供安全保障,确保离休退休干部生命财产安全。
5.3 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服务管理机构应当为离休退休干部提供法律保障,维护离休退休干部合法权益。
相关标准
GB/T 28001-201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GB/T 19001-2016 质量管理体系
GB/T 24001-2016 环境管理体系
GB/T 26001-2010 社会责任管理体系
GB/T 27922-2011 企业社会责任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