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1/T 1764.26-2022
用水定额 第26部分:学校
发布时间:2022-12-27 实施时间:2023-04-01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速,水资源日益紧缺,水资源管理已成为当前和未来的重要任务。学校是我国重要的公共场所之一,其用水量较大,因此,制定学校用水定额标准,对于推进水资源管理和节水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学校的用水定额编制和使用,包括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等学校等。本标准的编制和使用应遵循节约用水、科学用水、合理用水的原则,旨在推进学校用水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和可持续发展。

本标准规定了学校用水定额的计算方法、用水定额的指标、用水定额的应用范围、用水定额的编制和使用、用水定额的监督检查等内容。其中,学校用水定额的计算方法包括基础用水定额和附加用水定额两部分。基础用水定额是指学校正常运行所需的用水量,包括生活用水、教学用水、办公用水等。附加用水定额是指学校特殊用水需求所需的用水量,包括冷却水、消防用水、绿化用水等。

本标准还规定了学校用水定额的指标,包括人均用水量、单位建筑面积用水量、单位教学面积用水量等。在编制和使用学校用水定额时,应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和用水需求,合理确定指标的数值。

本标准要求学校应当按照用水定额编制用水计划,并在用水计划执行过程中进行监督检查。同时,学校应当加强用水管理,采取措施降低用水量,提高用水效率,推进节水工作。

相关标准
GB/T 18920-2002 建筑节水设计标准

GB/T 50378-2019 建筑节能评价标准

GB/T 30961-2014 建筑节能管理规范

GB/T 50329-2012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

GB/T 50798-2012 建筑节水评价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