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1/T 2056-2022
环境空气总悬浮颗粒物网格化监测技术规范
发布时间:2022-12-27 实施时间:2023-04-01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工业化程度的提高,环境污染问题日益突出,其中空气污染是影响人们健康的主要因素之一。环境空气总悬浮颗粒物是空气污染的重要指标之一,其浓度的高低直接影响着人们的健康和生活质量。因此,对环境空气总悬浮颗粒物的监测和控制显得尤为重要。

为了保证环境空气总悬浮颗粒物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可比性和可靠性,国家制定了《环境空气总悬浮颗粒物网格化监测技术规范》(DB11/T 2056-2022)。该标准规定了环境空气总悬浮颗粒物网格化监测技术的要求,包括监测点布设、监测仪器、监测数据处理和质量控制等方面的内容。

首先,该标准规定了环境空气总悬浮颗粒物监测点的布设要求。监测点应当根据城市规划、环境质量和人口密度等因素进行合理布设,以保证监测数据的代表性和可比性。监测点的数量应当根据城市规模和污染源分布情况进行合理确定,同时应当考虑到监测成本和监测数据的实际需求。

其次,该标准规定了环境空气总悬浮颗粒物监测仪器的选择和使用要求。监测仪器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具有较高的精度和稳定性。监测仪器的安装和维护应当符合相关要求,以保证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此外,该标准还规定了环境空气总悬浮颗粒物监测数据处理和质量控制要求。监测数据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间隔进行采集和处理,同时应当进行数据质量控制和校准,以保证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比性。监测数据应当及时上报和公开,以便于环境保护和科学研究的需要。

总之,该标准的实施将有助于提高环境空气总悬浮颗粒物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可比性和可靠性,为环境保护和科学研究提供可靠的数据支持。

相关标准:
1. GB/T 16157-2012 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
2. HJ/T 397-2007 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规范
3. HJ/T 397-2007 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规范
4. HJ/T 397-2007 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规范
5. HJ/T 397-2007 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