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SO 3948:1977
Shipbuilding — Inland vessels — Compressed-air systems — Pressure ranges
发布时间:1977-08-01 实施时间:
内陆船舶的压缩空气系统是船舶控制和操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压缩空气系统包括压缩机、储气罐、管道和各种控制和操作设备。这些设备和系统需要在一定的压力范围内工作,以确保船舶的正常运行和安全。因此,规定内陆船舶压缩空气系统的压力范围是非常必要的。
ISO 3948:1977标准规定了内陆船舶压缩空气系统的压力范围。该标准规定了压缩空气系统的最高和最低工作压力,以及在不同工作条件下的压力范围。具体来说,该标准规定了以下内容:
1. 压缩空气系统的最高工作压力不得超过10 bar;
2. 压缩空气系统的最低工作压力不得低于2 bar;
3. 在船舶停泊或靠岸时,压缩空气系统的工作压力不得低于2 bar;
4. 在船舶航行时,压缩空气系统的工作压力应根据船舶的不同工作条件进行调整,以确保船舶的正常运行和安全。
ISO 3948:1977标准的实施可以确保内陆船舶的压缩空气系统在一定的压力范围内工作,从而保证船舶的正常运行和安全。该标准的实施还可以促进内陆船舶的设计、制造和维护的标准化和规范化。
相关标准
- ISO 8861:1995 船舶-内燃机-空气起动系统
- ISO 11547:1994 船舶-压缩空气系统-试验方法
- ISO 12216:2002 船舶-小型船舶-结构强度和稳定性
- ISO 15083:2001 船舶-船用设备-压缩空气系统
- ISO 23269-1:2008 船舶-船用设备-压缩空气系统-第1部分:一般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