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河航行引航艇是指在内河航行中为船舶提供引导和协助的专业船只。为了确保引航艇在内河航行中能够被准确识别和辨认,ISO 6217:1982规定了引航艇的标识绘制和标记的要求。
根据该标准,引航艇的标识绘制应该符合以下要求:
1. 引航艇的船体颜色应该为白色或浅灰色。
2. 引航艇的船体上应该绘制黑色的字母“P”,字母高度应该不小于300毫米。
3. 引航艇的船体上应该绘制黑色的数字,表示引航艇的编号。数字高度应该不小于200毫米。
4. 引航艇的船体上应该绘制黑色的水线,水线高度应该不小于50毫米。
5. 引航艇的船体上应该绘制黑色的船名和母港,字母高度应该不小于100毫米。
除了标识绘制外,ISO 6217:1982还规定了引航艇的标记要求。根据该标准,引航艇的标记应该符合以下要求:
1. 引航艇的船首和船尾应该分别绘制黑色的三角形,三角形底边长度应该不小于500毫米。
2. 引航艇的船首和船尾的三角形内应该绘制黑色的字母“P”,字母高度应该不小于300毫米。
3. 引航艇的船首和船尾的三角形外应该绘制黑色的数字,表示引航艇的编号。数字高度应该不小于200毫米。
4. 引航艇的船首和船尾的三角形外应该绘制黑色的水线,水线高度应该不小于50毫米。
5. 引航艇的船首和船尾的三角形外应该绘制黑色的船名和母港,字母高度应该不小于100毫米。
总之,ISO 6217:1982规定了引航艇的标识绘制和标记的要求,以确保引航艇在内河航行中能够被准确识别和辨认。
相关标准
- ISO 799:2004 内河航行船舶标识绘制和标记
- ISO 25862:2009 内河航行船舶船名和母港标识
- ISO 17357:2014 橡胶气囊船舶护舷系统
- ISO 105-C06:1994 纺织品色牢度试验 第C06部分:色牢度试验(水洗)
- ISO 105-B02:2014 纺织品色牢度试验 第B02部分:色牢度试验(光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