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SO 359:1983标准规定了16毫米电影胶片上可投影图像区域的尺寸和位置。该标准的目的是为了确保在投影时,图像能够完整地显示在屏幕上,并且不会被裁剪或变形。
根据该标准,16毫米电影胶片上的可投影图像区域应该是一个矩形,其长宽比为1.33:1。该矩形的高度应该为0.750英寸(19.05毫米),宽度应该为0.990英寸(25.15毫米)。该矩形的位置应该位于胶片的中心,距离胶片的上边缘和下边缘的距离应该分别为0.125英寸(3.18毫米)和0.125英寸(3.18毫米)。
该标准还规定了16毫米电影胶片上的其他区域,包括声音轨道、图像边缘和胶片边缘。声音轨道应该位于可投影图像区域的下方,距离可投影图像区域的底部边缘0.125英寸(3.18毫米)。图像边缘应该位于可投影图像区域的外侧,距离可投影图像区域的左侧和右侧分别为0.045英寸(1.14毫米)和0.045英寸(1.14毫米)。胶片边缘应该位于图像边缘的外侧,距离图像边缘的左侧和右侧分别为0.045英寸(1.14毫米)和0.045英寸(1.14毫米)。
该标准的实施可以确保16毫米电影胶片在制作和投影过程中的一致性和可靠性。同时,该标准也为电影制作和投影提供了一个统一的标准,使得不同制片厂和影院之间的电影制作和投影更加协调和一致。
相关标准
ISO 12233:2014,Photography -- Electronic still-picture cameras -- Resolution measurements
ISO 800:2007,Photography -- Films -- Determination of ISO speed
ISO 12232:2019,Photography -- Digital still cameras -- Determination of exposure index, ISO speed ratings, standard output sensitivity, and recommed exposure index
ISO 12234-2:2001,Electronic still-picture imaging -- Removable memory -- Part 2: TIFF/EP image data format
ISO 15739:2003,Photography -- Electronic still-picture imaging -- Picture transfer protocol (PT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