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SO/IEC 16500-2:1999
Information technology — Generic digital audio-visual systems — Part 2: System dynamics, scenarios and protocol requirements
发布时间:1999-12-16 实施时间:


数字音视频系统是指通过数字技术实现音频和视频信号的采集、编码、传输、解码和播放的系统。数字音视频系统已经广泛应用于电视、电影、音乐、游戏等领域。为了确保数字音视频系统的互操作性和可靠性,需要制定一系列标准来规范系统的设计和实现。

ISO/IEC 16500-2:1999是数字音视频系统标准中的一部分,主要涉及系统动态、场景和协议要求。该标准定义了数字音视频系统的基本概念和术语,描述了系统的动态特性和场景,以及系统中各个组件之间的协议要求。

在系统动态方面,该标准主要涉及系统的时序特性、同步性、缓冲管理、错误处理等方面。在场景方面,该标准主要涉及系统的使用场景、用户需求、交互方式等方面。在协议要求方面,该标准主要涉及系统中各个组件之间的通信协议、数据格式、控制命令等方面。

该标准的主要目的是为数字音视频系统的设计和实现提供指导,以确保系统的互操作性和可靠性。该标准适用于数字音视频系统的各个组件,包括采集设备、编码器、传输设备、解码器、播放设备等。

相关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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