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SO 4950-3:1995/Amd 1:2003
High yield strength flat steel products — Part 3: Products supplied in the heat-treated (quenched + tempered) condition — Amendment 1
发布时间:2003-12-02 实施时间:


ISO 4950-3:1995/Amd 1:2003标准规定了高强度扁钢产品在热处理(淬火+回火)状态下的要求。该标准适用于厚度为3 mm至200 mm的扁钢产品,包括碳素钢、低合金钢和合金钢。本标准的修订1主要是对原标准进行了一些技术上的更新和完善。

该标准要求高强度扁钢产品必须经过淬火和回火处理,以达到所需的力学性能。淬火和回火的温度、时间和冷却方式必须符合标准规定。此外,该标准还规定了高强度扁钢产品的化学成分、机械性能、表面质量、尺寸和允许偏差等方面的要求。

在化学成分方面,该标准要求高强度扁钢产品的碳含量、硫含量、磷含量、铜含量、镍含量、铬含量、钼含量和钛含量等元素的含量必须符合标准规定。在机械性能方面,该标准要求高强度扁钢产品必须具有一定的屈服强度、抗拉强度、伸长率和冲击韧性等性能。在表面质量方面,该标准要求高强度扁钢产品的表面必须光滑平整,不得有裂纹、划痕、气泡等缺陷。在尺寸和允许偏差方面,该标准要求高强度扁钢产品的厚度、宽度和长度等尺寸必须符合标准规定,并规定了允许的偏差范围。

总之,ISO 4950-3:1995/Amd 1:2003标准规定了高强度扁钢产品在热处理(淬火+回火)状态下的要求,包括化学成分、机械性能、表面质量、尺寸和允许偏差等方面的要求。该标准的修订1主要是对原标准进行了一些技术上的更新和完善,以适应市场需求和技术发展的要求。

相关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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